洪山区政协委员、武汉·光谷(国际)外国语学校德育部长、民盟洪山区工委副主委高应超反映,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法制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是全面依法制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础工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提出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制知识课程”的要求,在国民教育体系中要系统规划和科学安排法制教育,并从2016年起,将义务教育“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制”。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暨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逐步发展,有很大进展。笔者通过对几所中小学校普法教育工作的走访调研的情况来看,各校基本都在小学五年级或初中二年级开设了以思想品德课为基础的普法教育课,并且采取了家校联合教育,学校张贴普法海报,学生制作法制小报和组织法制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教育。
然而,现在学校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也呈逐年增多的态势,都反映出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而从目前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新要求,主要表现在:
1.一些学校注重知识教育,忽视思想品德、法制教育的倾向依然存在,有的学校挤占道德与法制课的时间而上主课,对该课程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深刻、定位不够准确;
2.目前各中小学校的法制教育都存在师资、教育资源的保障机制不健全,系统性和针对性不强的问题,教育方式单一,没有统一的法制教材,也没有法律专业的老师讲授道德与法制课,一般都是班主任或其他非主科老师代课;
3.学校法制教育的评价体系不健全,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法制教育与学校依法制校工作尚未形成有机的整体,没有把学校的法制教育完成情况和效果一并纳入教学质量考核的硬性指标中;
4.目前各中小学校虽然都配有一个法制副校长,但多为社区民警挂牌担任,由于公安民警事务繁忙,根本很少去对口学校宣传法制知识,很多形同虚设。
5.学校、家庭、社会在法制教育工作中的配合有待加强,学校、社会、家庭多元参与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还没有形成。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推进全市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各中小学校要提高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全面要按照教育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大纲》的要求,落实各阶段法制教育的内容和重点,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二、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学校法制教育评价机制,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依法制校绩效考核工作中,保证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程时长和效果,激发学校、教师开展法制教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形式与内容的不断改进和创新。
三、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和律师志愿者的作用,聘请法律专家和律师也担任法制副校长,为在校学生现身说法讲授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作用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
四、依托少年法庭、戒毒所、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宫等社会资源,创建一批综合性、常设性、功能齐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以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五、教育部门及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络及新媒体资源,如建立统一的法制教育学习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建立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立体教育网络,丰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让学生方便在线学习,收看教育视频,并累计要求的学习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