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政协九届二次1号重点提案的
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区政协九届二次1号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
区政协九届二次1号重点提案的办理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做好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1号《关于洪山区推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加快环大学之城经济带建设》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根据办理提案的要求,结合各承办、协办单位的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原案要求
原案案由: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众多,科研实力居全国前列,但科教优势并没有很好地转化为产业优势,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还存在如下短板:一是高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申请发明专利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够高,致使科技成果供给量不足;二是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活动相对封闭,科研成果创新性和应用性相对不足,导致科技成果可转化率低;三是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缺乏第三方机构的衔接服务,导致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之间对接不够顺畅;四是政府、企业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不足,导致企业科技成果需求不旺。
原案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2、制定出台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3、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内部管理,理顺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关系;4、搭建科技成果供需、孵化平台,建立科技成果展示中心、筹建洪山科创中心等,营造科技成果转化软环境;5、政府、社会资本多方投入,通过成立引导基金、知识产权专项基金等,加强对企业和科研人员的激励;6、政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考评,保障科技成果转化的整体有序推进;7、依托辖区高校,推进环大学城经济带建设。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环境,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提高科研人员对适应市场需求的成果的创新积极性和辖区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精准对接和落地,努力将洪山区打造成“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
三、组织领导
按照提案内容要求,成立1号重点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陈 敏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 立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绪杰 区科技和经信局局长
成 员:熊光华 区委组织部(招才局)副部长
吴海东 区发改委副主任
黄 婕 区科技和经信局副局长
雷杰锋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戴南箴 区人力资源局副局长
孙世权 区商务和旅游局副局长
彭珍意 区文体局副局长
钱文胜 区大学之城办副主任
袁永康 区金融办主任
陈词良 区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王 俊 区科协副主席
高 城 珞南街办事处副主任
余 冰 关山街办事处副主任
王文丽 狮子山街办事处副主任
朱勇军 梨园街办事处副主任
王旭兵 和平街办事处副主任
刘道斌 洪山街办事处副主任
戢政亮 张家湾街办事处副调研员
彭学斌 青菱街办事处副主任
罗 列 卓刀泉街办事处副主任
张 琥 天兴乡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资料汇总及上报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科技和经信局局长李绪杰兼任。
根据原案要求,现将提案办理分工如下:
1、区科技和经信局:统筹提案办理工作和具体工作的推进实施。负责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的搭建;技术转移服务体系的建设;制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活动的支持计划;参与对成果转化工作相关责任单位的考评工作。
2、科技成果转化区委组织部(招才局):负责科技成果转化高端人才的引进、区校挂职及相关政策对接工作;负责对成果转化工作相关责任单位的考评。
3、区发改委:负责成果转化相关项目落地的审批工作。
4、区财政局:负责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资金保障。
5、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招才引智工作。
6、区商务和旅游局: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招商引资工作。
7、区文体局:负责做好国家、省、市、区文化(创意)产业支持、引进和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认定及奖励的申报工作。
8、区大学之城办:负责联系高校、科研机构的“三权改革”(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工作;负责环大学之城经济带建设中与高校的项目联络工作;负责高校科技成果的对接活动;协调发挥区决策咨询委员会的作用,推进项目建设。
9、区金融办:负责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服务,促成成果转化基金的设立。
10、区经济开发区:负责文创产业成果转化对接、项目落地和环大学城经济带中创意产业带的建设工作。
11、区科协:负责利用科普阵地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宣传活动。
12、各街(乡):负责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和环大学城经济带建设中高新产业培育等相关工作。
四、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结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各职能部门任务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加强对全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领导
1、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科技成果转化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精神和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和推进全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完成时限:2018年1月
(二)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创新
2、发挥区级科技研发资金的引导作用,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承接项目和转移转化活动的支持力度,促进成果的转化。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4月
3、出台适应新形势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政策。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旅游局
完成时限:2018年4月
4、结合洪山实际,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和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招才局)、区人力资源局
完成时限:2018年4月
5、引导高校、科研机构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科技部关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文件精神,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研的积极性、开拓市场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区大学之城办、区科技和经信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三)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
6、搭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实现科技成果共享、人才信息共享、供需信息互通;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区委组织部(招才局)、区人力资源局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7、进一步加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完善科技孵化平台,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承载主体;进一步引导和培育技术转移服务示范机构和技术经纪人队伍,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专业服务。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完成时限:2018年8月
8、做好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8月
(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对接
9、鼓励和引导辖区高校院所、企业、产业园、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开展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落地。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大学之城办、区经济开
发区、区科协、区文体局
配合单位:各街(乡)
完成时限:2018年8月
10、继续深入开展校企产学研项目合作,推进区校深度融合,年完成科技成果转化承接项目落地20项。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文体局、区经济开发区
配合单位:各街(乡)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11、开展多形式的招才引智、招商引资活动,为洪山的经济发展留住人才留下成果。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招才局)、区人力资源局、区商务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街(乡)
完成时限:2018年9月
(五)加快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12、设立以政府资金为主导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完善成果转化金融服务平台,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专项。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科技和经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5月
(六)加快环大学之城经济带项目建设
13、依托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业大学的现有项目,布局高新企业带、创意产业带和服务产业带。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大学之城办、
区经济开发区、各街(乡)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七)强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考核
14、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目标考评体系,压实各部门职责,全区联动,形成科技成果转化合力。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招才局)
完成时限:2018年4月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洪山区《关于洪山区推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加快环大学之城经济带建设》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各单位按照本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结合本单位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进度表和责任人,严守办理时效,逐项抓好落实,共同努力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2.加强对策研究,确保办理质量
定期召开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检查办理工作落实情况,掌握办理工作进度,分析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各承办单位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确保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3.建立协调制度,统筹办理工作
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协调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对办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相互配合、密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