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洪山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品提案(三)

作者: 来自: 时间:2018-04-03

      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众多,现有89所高校(其中“985”高校2所、“211”高校7所)、95家科研院所,科研实力居全国前列。但过去我市对在汉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对接服务不够,科技发达的优势未能充分转化为发展优势。 

      目前,我市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如科技成果转化通道不够顺畅,众多大学科技成果“锁在深闺”,未发挥应有作用;科技中介服务市场不发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规模和影响力不大;科技成果交易制度性成本高;科技金融结合不够紧密,各类投资基金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氛围不够浓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有待加强等。特别是在汉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不高。据悉,目前仅有不足30%的科技成果在武汉或湖北落地。

      据调查,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不高、科技发达的优势未能充分转化为发展优势的主要原因是:

      1.高校、科研院所供给能力不足

      首先,高校方面:2016年发明专利授权超过100件的武汉高校共有8所,其中华中科技大学以671件发明专利授权量位居首位,但仅居全国高校第14位。放眼近年来,武汉无一所高校入选全国高校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前10名。全市所有高校总发明专利授权共2604件,而仅浙江大学一所大学就获发明专利授权1730件。另外,全市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前十位的高校占全市高校发明专利授权的92.8%。可见,武汉高校发明专利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大学,大部分高校没有获得任何发明专利授权。其次,科研院所方面:中科院武汉分院拥有8个科研院所,但所有科研院所2015年发明专利授权总量仅为394件,抵不上中科院北京分院的一个电子所(403件)。2016年武汉科研院所中,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以49件的发明专利授权量位居全市科研院所首位,而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前十位的科研院所的授权量总和占全市科研院所发明专利授权量的74.4%。可见,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供给能力不足,成果总量与科教实力是不相称的。

      2.部分科研成果可转化率低

      一方面,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活动主要由国家财政资助,加上缺乏市场竞争,科研设施和科研活动都在内部封闭运行,科技人员又是根据科技发展趋势及世界科技竞争态势来确定科研方向,对成果的创新性和市场应用性的重视不够,研究成果与企业需求和产业技术发展有着较大差距,导致具有转化价值的成果比例不高。另一方面,高校、科研院所对科研人员参与成果转化的支持政策未落到实处:个人与集体、院系与学校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还未理顺,缺乏激励机制;在产学研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在职称评定中,缺乏对符合社会需求的转移转化人才评价机制。以上这些都导致很多项目在取得一定的成果或发明专利授权后,就主动或被动地停止了相应资源和经费的供应,从而影响了项目成果的深度成长,大多研究成果也相应较为低端,难以达到市场需求标准。

      3.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难以对接

      第一,不是所有的科技成果都具备成熟的市场转化条件。针对待转化的科技成果、支撑转化的要素条件、转化过程中的产品化条件和生产化条件以及商品化条件要素等指标,需要有一套标准的科技成果转化熟度评价模型去评价和判断。第二,不是所有的企业需求都可以对接。企业需求需要挖掘,企业家有时候说不准自己企业转化升级的难点、关键点在哪儿,所以需要有关组织机构或第三方为企业提供一个完整系统的转型升级的路径方案,并且帮助企业与科研单位相互理解、相互认同,谈拢合作的条件、模式和路径。然而目前,相关服务尚存在缺失。第三,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的对接过程要有通道和平台,以及相应的法律保障和资源保障。成果转化方案中的总体目标、总体架构、主要项目以及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收益、成本、利益分配、责任承担等方面都需要通过合适的通道和相应的产学研平台进行双向沟通。目前,我市缺乏一个庞大的职业化和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去对科技成果的筛选、企业需求的挖掘、合作方的撮合以及转化方案的设计和保障方面的问题进行集中解决,这也是导致我市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低的重要因素。

      4.部分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难以确立

      企业是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力量,应该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并发挥其主体作用。实验室产出科研成果,须再经过大量的技术完善工作和商业化过程,才能将其转化为被消费者接受的产品,而这就需要企业依据市场需求,将科研院所的研发成果与生产体系进行有效衔接。应该注意的是,这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期间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和资源来支持。多数成长型中小企业在成果转化中面临的难题,是没技术、缺人才、少资金,因此它们很难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成熟的产品。政府已将大部分科研经费投给了高校和科研院所,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发展的经费很少。因此,这部分企业难以承接高校、科研院所的的科技成果,也就进一步降低了成果转化的可能性。

      目前,洪山区辖区共有37所高校(其中“985”高校1所、“211”高校6所),逾60万大学生,科研实力和科技成果居全市前列。如何将洪山科教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发展优势,转化为区域的核心竞争力,是摆在洪山区面前的最大课题。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并找出将科教优势真正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发展优势的路径,推进高等院校的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工作,打造以科教为特色、服务经济为核心的环大学经济产业带。到2020年,基本形成区校一体化的发展机制,建成国内一流的“大学之城”。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建议:

      一、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局

      成立洪山区科技成果转化局,旨在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突破口,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瓶颈制约和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技术供给、渠道打通、企业承接、资金支持等问题,并承担具体的协调服务工作,协调解决政策落实问题,切实打造“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服务枢纽和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服务枢纽,促进科技与资本、与企业的精准对接,把在汉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这个“富矿”充分地挖掘出来,促进就地产业化,以形成源源不断的现实生产力。

      组建洪山区科技成果转化局的具体思路,可参照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局的组建模式。

      二、加强政策创新

      第一,加强对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现有政策的细化,特别是应加快制定适合本地经济发展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切实做到协调解决政策落实问题。第二,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譬如相关财税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支持政策等,为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主体营造良好环境。第三,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内部基本管理制度,建立符合社会需求的转移转化职称评价机制,特别是要理清个人与集体、院系与学校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激励机制,保障对产学研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利益。

      三、营造科技成果转化的软环境

      营造科技成果转化的软环境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一是搭建科技成果供需平台、孵化平台。平台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生产者、使用者和转化者之间的紧密结合,以及成果、资金、技术和人才之间的紧密结合,并将成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加速器。二是建立科技成果展示中心。该中心作为面向大众长期免费发布科技成果的固定场所,可及时展示最新科技成果,提供科技信息查询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咨询,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同时还可以经常针对创新水平高、技术成熟度好、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组织专题报告会。三是筹建洪山科创中心。科创中心是集中展现科技创新成果的重要窗口,也是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有利于吸引创新资源向我区聚集,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因而建议统筹辖区创新资源,依托烽火创新谷、融创智谷、武汉创意天地等科创园区,由政企共建洪山科创中心。

      四、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通过以区财政资金投入为基础、吸纳社会资本、并与社会资本共同参股的方式,以基金市场化的运作为核心,针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设立引导基金。通过对科研成果转化主体实施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股权投资、资本金注入等多种措施,打造洪山区“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成果的资本化和产业化。

      五、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对接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推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使科研成果的主要研发项目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积极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研机制,促进科技成果的直接转化,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成为产业化发展的主力军。

      六、加快环大学之城经济带项目建设

      依托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的现有项目,分别布局片区高新企业带、创意产业带和服务产业带,加快建设若干国家级基础研究和产业创新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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